陕西省高中数学袁芹芹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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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意见

陕西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精神,切实做好我省新课程改革工作,推进我省普通高中教育高质量发展,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2018〕15号)《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结合我省实际,特制订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统筹推进课程改革,充分发挥课程在学校育人中的核心作用,促进课程、教材、教学、考试、评价、招生等环节有机衔接,全面落实新课程新教材的理念和要求,切实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为学生适应社会生活、接受高等教育和未来职业发展打好基础,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实施原则
      1.育人为本,注重实效。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把科学的质量观落实到教育教学全过程,满足学生不同学习需要,打牢学生成长的共同基础,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发展学生核心素养。
      2.统筹规划,有机衔接。统筹规划必修、选择性必修、选修(含校本)课程,整体安排三年课程实施,保证选课走班、选科考试、课程与教学组织管理、考试评价等工作有机关联整体衔接。
      3.积极稳妥,有序推进。结合我省不同区域学校办学条件和教育教学实际,坚持省级统筹指导、市县保障落实、学校具体实施,有计划、分步骤、积极稳妥全面实施新课程改革。
      4.健全机制,强化保障。建立系统培训、示范引领、监测督导等工作机制,完善条件改善、经费投入、师资配置、专业研究、设施配备、技术支持等保障机制,为深化高中课程改革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自2022年秋季学期起,普通高中高一年级全面实施新课程新教材,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的教育教学改革深入推进,选课走班教学管理机制和科学的教育评价基本建立,师资队伍和办学条件得到有效保障。到2025年,新课程新教材的理念、内容和要求全面落实到普通高中教育教学各环节,全省普通高中育人方式进一步转变,个性化教育和选择性学习进一步强化,普通高中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
      三、主要任务
      (一)统筹规划课程实施。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本地区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方案,加强对本地区课程建设与实施的组织管理、监督评价与指导服务。学校要全面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结合办学目标、学生特点和办学特色,制订课程实施三年规划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加强课程整体建设。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各类课程,特别是综合实践活动、劳动、体育与健康、技术(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艺术(或音乐、美术)等课程,切实加强理化生实验教学。落实好选择性必修和选修(含校本)课程设置,鼓励学校加强特色化、精品化校本课程建设,高一、高二年级每学期每周至少开设3课时选修(含校本)课程。强化劳动教育综合育人功能,广泛开展劳动教育实践活动。支持各地和学校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联合开发校本课程资源,满足学生个性化学习需求。
      (三)有序推进选课走班。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推进落实省级实施意见,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制度,探索科学的选课走班教学质量监测评价方法。加强学科资源建设,促进教师专业化、多样化发展,为选课走班提供有力支撑。及时调研评估辖区学校选课走班工作,合理统筹教师等关键资源,开展试点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为选课走班深入实施提供保障。学校要从实际出发,使用信息管理系统编排课程,制订切实可行的课程说明、选课走班指南和学分认定办法,构建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选课走班运行机制。
      (四)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及教科研机构要加强对学校教学改革的指导,积极推进课堂改革,注重国家和省级教学成果及教学改革经验的推广应用。学校要注重培养学生核心素养,全面落实学生主体地位,积极推进课堂教学方式和作业管理改革,深入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注重实验教学与现代新兴科技有机融合。
      (五)健全教学管理制度。学校要科学安排每学年授课科目课时,确保开足开齐国家必修课程,高一年级控制并开科目数量及课时,合理安排教学进度,严格控制课时总量。创新教学组织形式和运行制度,健全完善行政班与教学班有效并行的管理模式。对接新高考科目选择模式和高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深入推进学生选课选科指导。在完成必修课程后组织实施选择性考试科目的走班教学(一般在高二学年)。探索运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统筹做好课程安排、教师调度、教学管理、班级编排、学生管理、资源调配、评价反馈等工作。
      (六)完善学分管理制度。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学分认定的指导和管理,确保学分认定工作规范有序。学校要制定学分认定具体办法,综合学生实际修习课时、学习表现、学业质量等规定要求,遵循客观、公正、透明原则,严格学分认定标准和程序。要根据课程方案,合理分配各学年学分,科学安排课程学分,既保证基础性,又兼顾选择性,落实学生毕业学分要求。
      (七)完善学业水平考试制度。省级统筹学业水平考试安排,促进教学进度科学合理有序,严禁超课标教学、抢赶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课程。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省级统一标准要求,完善体育、艺术、技术类科目及实验操作合格性考试组织方式。减少统考统测和日常考试,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八)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应用省级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过程性材料的管理,做好审核公示和认定上传。积极搭建校内外学生素质教育活动平台,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鼓励学生发展学科兴趣和个性特长,形成整体衔接内在贯通的评价体系。
      (九)加强学生发展指导。学校要根据高中新课程和高考综合改革要求,建立发展结果与发展过程并重的评价机制,加强对学生理想、心理、学习、生活、生涯规划等方面指导,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理想信念,正确认识自我,提高选修课程、选考科目、报考专业和未来发展方向的自主选择能力。
      (十)加强新课程新教材培训。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好新课程新教材的全员培训工作,指导学校抓好新课程新教材校本研修,做好学科教师岗前培训,确保教学管理人员和各学科教师全面掌握课程改革的新理念、新目标和新教法。2022年8月前,完成高一年级各学科教师新课程新教材培训工作。2023年至2026年的每年8月前,逐年接续完成新教材实施年级各学科教师新课程新教材全模块(主题、专题)培训工作。
      (十一)推进普通高中特色发展。学校要进一步提高课程规划建设水平,构建以学科为中心,贯通必修、选择性必修课程和选修(含校本)的学校课程体系。省级普通高中示范学校要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开发建设校本特色课程群,形成办学优势和育人特色,推进形成全省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办学格局。
      四、实施与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对此项工作的重视和支持,研究解决实施中的重大问题,确保新课程新教材有序推进。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承担所辖地区新课程新教材实施的主体责任,全面负责区域内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的组织、指导、服务和管理工作。要健全工作机制,统筹行政、教研、培训、装备、信息化、教育基地等系统内资源,有效衔接各项改革任务,指导学校做好具体实施工作。
      (三)加强教科研指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教科研部门要组织开展新课程新教材相关课题研究,围绕新课程新教材实施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特别是对学科核心素养、学业质量标准、教育教学评价在实践中转化落地等问题加强研究,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培育典型经验和突出成果。积极推进校际合作,建立校际教学研究共同体,成立学科课程研究基地,形成教学研究合力。
      (四)强化技术支撑。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提高对行政区域内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改革的服务和管理水平,为学校科学开展教学改革、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选课走班、学生发展指导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撑。积极使用信息管理系统开展课程实施和管理评价工作,并与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体质健康监测系统、教师信息系统等合理对接关联使用。
      (五)强化考核督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健全课程建设和管理反馈改进机制,及时监测课程方案执行情况、课程标准落实情况以及新课程实施质量情况。各级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要将新课程新教材实施情况纳入对下一级人民政府履教育职责督导评估内容,开展新课程新教材督导检查工作。
      (六)重视宣传引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对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工作的宣传,引导学生、教师、家长全面了解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政策及变化,主动适应改革带来的新机遇和新挑战。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及新媒体平台,深入解读阐释改革的重要意义,努力争取全社会的广泛理解与大力支持。